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辦法(2)
2-2-8 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依據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要求,按照職業崗位能力標準,組織和加強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
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專職機構,負責督促、指導下一級單位配齊安全監察(檢查)人員、健全各工種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取證工作。檢查、督促項目對從業人員的(含臨時用工、勞務工)“三級教育”培訓工作。
四、建立合格外部勞務隊伍名錄,并定期公布,嚴格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
五、掌握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檢查、督促和辦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并按計劃抽調學員送培。主辦員工技術業務考核工作。
六、對經傷殘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不適合從事現工種的員工,辦理工作調整及辦理有關手續。
七、負責指導或具體辦理員工因工傷亡的善后處理工作。
八、把年度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行政領導干部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之一,評選先進集體、個人,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并監督檢查各單位認真執行有關獎懲制度。
九、根據公司安委會決定,按照員工管理權限,辦理員工獎勵及處分手續。
2-2-9 合同成本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 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在編制成本計劃和核定分包單價時,應保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措施所需的實施費用,確保必須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
三、檢查、督促項目在勞務分包施工管理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必須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
四、督促、指導項目正確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投入費用。
五、參與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檢查和評比。
六、參與有關安全技術科研成果的驗收、評審、鑒定工作。
七、參與制訂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2-2-10 經營開發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營開發工作中,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規程、規定。
二、在編制投標書時,按照《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規定,包含相應的安全投入、勞動衛生、環境保護等費用,且不得刪減,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來源。
三、特殊工程項目、特殊地區項目的投標,應組織進行安全和環境的風險評價。
四、工程中標后,應按照公司“三標一體”管理體系的要求,及時與工程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就工程中有關的安全生產風險及投標承諾進行交底。
2-2-11 財務會計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財務工作中,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時,要保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措施所需的實施費用,確保必須的資金投入。
三、按照國家《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負責辦理公司年度風險抵押及使用相關手續。
四、按照國家《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及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的相關使用規定,按比例計提安全生產費用。監督檢查下級財務部門提取、管理和正確使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經費及相關投入。
五、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當披露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六、參加制訂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督促各單位按獎勵標準及時發放,根據安委會決定,辦理有關獎懲事宜。
七、按照《安全生產投入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的統計工作。
2-2-12監察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依法監督公司各級子、分公司領導人、機關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
二、按照安委會決議,督促辦理對相關事故責任人員的處分手續。
三、參與公司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2-13法律事務部全生產責任制
一、參與公司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重要文件的審查工作。督促各級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行。
二、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企業安全生產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三、配合公司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開展與企業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2-2-14 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監督和協助行政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各項規定,加強群眾性安全監督工作。
二、對本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指出,督促其糾正。
三、發現施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重大事故隱患時,及時制止。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及時建議行政部門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現場。并督促行政部門落實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參加事故調查,向安委會提出相關處理意見,并督促行政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積極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勞動競賽的重要內容,及時評比、總結。
六、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國家組織開展的“安康杯”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
2-2-15 團委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組織各級團組織參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廣大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積極作用,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二、建立健全青年安全保障機制,組織各級團組織簽訂“青年安全包保責任書”,廣泛開展 “青年安全杯競賽”、“青年安全監督崗”等主題活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
三、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作用,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教育以及青年安全知識和技能競賽活動,增強青年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
2-2-16 企業文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行政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各項規定,配合行政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二、參加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主動聯系、溝通媒體,控制不實輿論報道,減少負面輿論影響,維護公司社會形象。
三、利用報紙、電視、板報等各種宣傳工具,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基礎知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制定并實施員工守則、文化手冊、安全生產主題活動,加強安全文明工地建設,促進企業生產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生產現場典型。
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輿論應對機制,參與企業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做好信息披露和輿論引導工作。
2-2-17 社會事業管理中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指導公司所屬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負責組織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勞動環境監督檢測、員工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工作。
三、督促各單位對從事隧道作業、登高等可能導致職業病或有健康作業要求的工種定期進行體檢。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對因工負傷人員及其他傷殘人員進行傷殘程度(等級)醫學鑒定和勞動力評殘鑒定。
四、對新開項目提出安排布置員工醫療和防疫工作的可行性建議。
2-2-18 機關后勤服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對機關水電及其它服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做好公司機關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負責機關工作區域內的危險源識別工作,并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2-3 各級指揮部/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制
2-3-1指揮長/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行業、當地政府、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各項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建立、健全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自覺接受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察和群眾監督,服從上級和行業管理。項目第一管理者是全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二、負責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審批,保證項目的安全生產投入并有效實施,做好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工作。
三、督促、檢查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發生死亡事故在及時向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司報告的同時,及時向公司安質部報告,并積極配合進行傷亡事故的處理及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對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2-3-2副指揮長(常務)/項目副經理(常務)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行業、當地政府、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各項管理規章、規定。協助建立、健全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自覺接受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察和群眾監督,服從上級和行業管理。生產副職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組織項目的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或報請上級解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督促職能部門對項目全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組織對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督促檢查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及新上崗、轉崗及勞務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和資源儲備。
五、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公司公布的危險源進行確認,對四新項目重新組織辨識、評價和風險策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施行,并依據工程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做好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
六、督促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七、督促職能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勞動護膚品等,監督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八、積極配合進行傷亡事故的處理及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九、做好與當地安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以利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開展。
2-3-3黨工委書記(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履行一崗雙責的工作原則,協助項目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督促項目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培訓,監督相關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各項規定,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二、動員、調整員工思想狀態,盡量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本項目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
四、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發現現場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重大事故隱患時,及時制止。并督促行政部門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指令相關部門督促對現場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
五、把項目安全生產內容列入黨工委會議的常設議題,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管理上的問題,及時上報項目的安全生產情況。
六、參加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安全生產事故情況。主動聯系、溝通媒體,控制不實輿論報道,減少負面輿論報道,維護公司社會形象。并督促行政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3-4指揮部/項目部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二、在編制工程項目或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批后實施。負責編制新開大型項目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報批和落實。
三、組織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保證在技術上可行。
四、參與大型工程設備、設施的驗收工作,編制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五、對項目編制的應急救援預案從技術角度進行審核把關,并督促進行演煉和進行相關人員的培訓和交底。
六、負責組織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編制并督促實施。
七、參加事故調查,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和技術革新,解決安全技術上的難題,不斷改善施工生產條件。
2-3-5安全總監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有關要求,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健全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各項管理規章、責任制的建立,并督促有效運行。
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參與本項目日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有權下令停工整改。對查出的問題,督促項目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負責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審核,督促計劃的實施。
五、參與本項目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六、按照國家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參與上級企業、地方政府對本項目所發生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業務配合工作。
七、督促職能部門對項目全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督促檢查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及新上崗、轉崗及勞務人員的“三級”教育培訓。
八、及時組織職能部門研究項目有關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參與解決方案的指定和督促落實。對項目長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能及時整改、整改不力以及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遲報、謊報的,有權越級上報。
九、及時匯報安全生產事故。
2-3-6 工程部門(含機物)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布置檢查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做好安全工作。對全項目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管理責任。
二、編制本工程項目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對本工程項目的風險進行評價,針對風險情況提出可行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保證措施,其措施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則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本項目高中度風險的管理方案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制定;依據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模式,編制符合工程特點的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工作。
四、負責本項目機械設備、物資采、供、儲等管理制度、規程、標準、辦法的制定并監督實施。
五、負責本項目年度安全生產投入實施計劃的編制,督促財務部門按年度實施情況進行統計。
六、參與本項目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施工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及時解決。組織機械設備、生產物資的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制止,對發現的機電設備、火工品庫、倉庫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限期完成。
七、負責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并提供安全生產技術支持;負責安全文明工地現場的設計并組織實施。
八、對四新項目中帶有高危險性施工任務,負責組織制訂或請上級單位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細則,組織針對性的技術培訓,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負責落實預防事故的施工技術要求。
九、配合上級部門進行的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調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十、結合季節、結合項目具體施工特點,具體負責從業人員“三級”教育中的針對性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如:具體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化工用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參加對員工的安全生產基礎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2-3-7安質部(含環保)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正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規程、規則、規章制度。
二、負責擬訂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對公司發布的危險源辨識進行確認,對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并定期發布。確定本項目高中度風險,對四新項目要組織技術人員進行補充辨識和評價,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負責制定本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獎懲辦法實施細則。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督促獎懲兌現。檢查和指導工班安全檢查員的工作。
四、參加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參加生產碰頭會、調度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
五、參與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編制工作并督促實施。
六、依據工程施工特點,參與編制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預案,督促落實演練工作的開展和安全交底。
七、擬訂本項目定期安全生產檢查計劃,負責不定期安全生產的檢查,及時指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及時整改。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糾正。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
八、根據安全文明工地的設計要求督促實施。
九、督促對員工進行的安全技術教育以及對勞務工進行安全技術及崗前教育,具體組織從業人員的“三級”教育管理和負責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培訓教育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學習并做好考核工作。
十、督促有關部門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和辦理從業人員的工傷社會保險工作,檢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勞動護膚用品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十一、參加傷亡事故、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調查處理。
十二、按照《安全生產投入制度》的相關規定,協助財會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的統計工作,并將統計資料上報公司安質部。
2-3-8 工程實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工程試驗檢測工作中,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參加對員工進行的安全知識教育。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進場檢驗,定期對使用中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驗(如安全網、安全帶、消防器材等)。
三、應保證檢測區域的儀器設備按規定放置,用電、照明、保溫等正常,工作臺面整潔有序,儀器設備及物質的貯存符合有關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規定。
四、建立有效的安全與環境保護及文明檢測措施并實施。
2-3-9 計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財務工作中,執行國家、上級主管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二、編制項目財務收支計劃時,要保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措施所需的實施費用,嚴格按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實施,確保資金按計劃投入。
三、按照國家《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負責辦理項目年度風險抵押及使用相關手續。
四、按照國家《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及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的相關使用規定,按比例計提安全生產費用。監督安全生產相關投入的正確使用。
五、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六、參加制訂項目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按獎罰標準規定辦理有關獎罰事宜。
七、按照《安全生產投入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上報上級財會主管部門。
2-3-10 綜合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規程、規定。
二、負責上級頒發的安全生產文件及體系運行文件的收集、登記和傳達,及時印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三、傳達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安全生產的要求,及時反饋有關安全生產信息,供項目經理及有關業務部門參考決策。
四、做好各項交通車輛管理臺帳,嚴格派車制度。在布置車輛運輸任務時必須布置交通安全,并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
五、做好項目生活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文明工作并持續保持。對水電及其它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做好項目部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3-11 施工員(領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熟練掌握相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嚴格接受技術交底,熟練掌握各項技術及安全要求。
三、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施工組織紀律,保證生產任務完成。
四、參與指導對工班的培訓,嚴格督促工地施工。
五、監督檢查各作業班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作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如情況緊急,則先通知員工離開危險區,再報告上級處理。
六、掌握應急救援預案各職責分配,發生工傷及中毒事故(含未遂事故)時,除積極組織搶救外,應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并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值班期間使用的危險物品、易燃品,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領用、保管、歸庫。
八、監督檢查所管轄區域內作業員工正確執行各項操作規程,杜絕違章行為。
九、有權拒絕領導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員工冒險作業的指令,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反映、匯報。
2-4作業班組、工班安全生產責任制
2-4-1工班長(副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中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按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檢查本班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開工前必須對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請上級解決。
三、合理安排勞動力,根據員工的身體、年齡、技術熟練程度和其他特點,分配工作,避免發生事故。
四、模范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糾正違章作業。
五、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如情況緊急,則先通知員工離開危險區,再報告上級處理。
六、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發生工傷及中毒事故(含未遂事故)時,除積極組織搶救外,應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并做好記錄,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七、交接班時,負責向接班班長交待生產場所的生產安全情況并做好記錄。
八、定期組織本班組員工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說服教育員工遵章守紀。
九、本班使用的危險物品、易燃品,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領用、保管、歸庫。
十、監督檢查本班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十一、有權拒絕領導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員工冒險作業的指令,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反映、匯報。
2-4-2 工班兼職安全檢查員
一、學習和熟知具體作業項目的施工安全措施,并貫徹實施。
二、協助班長貫徹執行“工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三、掌握應急救援預案,具體檢查作業場所、工具設備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向班長報告。
四、督促本班員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五、收集、反映群眾有關安全生產的建議。
六、負責本班組安全情況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