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辦法(4)
安 全 監 察 指 令 書
安 監 令( )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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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查發現下列嚴重危及員工勞動安全生產問題,必須于日內解決,解決情況由 負責驗證,并將解決情況報 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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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及要求改進的意見 |
受檢單位負責人: 監察機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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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進
情
況 |
驗證單位(章) 驗證人員:
年 月 日 |
3-6 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一、文明施工是指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防護、職業健康、整潔、美觀、文明、衛生、環保的綜合要求。
二、搞好文明施工是創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工程創優的重要條件,因此要本著“以人為本、預防第一、文明施工、共益發展”的企業方針,認真編制和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布置施工場地、機具材料堆放整齊、標識明確。臨時設施規劃統一,道路暢通,施工有序,生產安全,工程符合質量目標,技術資料齊全,竣工文件、工程總結、工法編制及時規范。
三、項目部工程技術管理部門必須依據現場實際,繪制場地平面布置圖,作業區與生活區應分開,平面布置圖必須經指揮部/經理部審定批復后方可實施。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文體娛樂等臨時設施,應滿足安全、通風、采光、衛生、健康等要求,并應建立管理制度。
四、現場顯眼位置合理設置“五牌二圖”(工程概況牌:工程規模、性質、用途,發包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名稱、施工起止年月等;安全紀律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計時牌;文明施工牌;項目經理部組織構架及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施工場地平整(硬化),道路暢通,環境整潔無污染,有排水設施,無積水。
五、運輸道路寬度、坡度、彎道半徑符合要求并路標齊備,路面平順,排水暢通。通過居民區時不擾民、不超速、不搶道、不污染。
六、城市施工,門頭應設置企業標志,處于道路旁的工地須設置不低于1.8m、主要路段不低于2.0m的圍墻(擋),且圍墻(擋)材料堅固、穩定、整潔、美觀;要特別注意保持城市的清潔衛生,不準污染水源,污染道路,施工機械廢氣、廢水、廢油排放要經特殊處理,不超標;夜間施工要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擾民,噪音不超過當地政府有關規定。
七、施工現場相應防護設施齊全、安全標志和警示牌明顯醒目。施工道路要有交通指示標志;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坡等危險地區應設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施工范圍外不準堆放任何材料、機械,以免影響秩序,污染環境、損壞綠化設施。
八、在建工程項目須設置火工品庫、油庫的,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合理選擇場地、配置相應防護設施,制定相關管理規定。
九、在建工程項目應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做到衛生干凈、場地還原。
十一、建設工地應設置醫務所或巡回醫療點,醫務人員針對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等及時向員工宣傳有關知識和進行預防。
十二、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必備的勞保用品,在高處、懸崖和陡坡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更換。
十三、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7 三檢查、一交接制度
一、班前、班中、班后三檢查制度。
施工生產工班或小組必須執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查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如無法解決應立即上報,求得解決。
(一)、班前檢查內容:
1、告知本班作業須注意的安全問題及事項。
2、檢查作業場所是否安全,工具、設備及其安全裝置等是否良好。
3、檢查生產人員是否精神充沛。
(二)、班中檢查內容:
1、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情況是否發生變化。
2、檢查生產人員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班后檢查內容:
1、分析本班作業時還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決辦法。
2、對不遵守勞動紀律及違章作業人員進行批評,分析未遂事故/事件。
二、交接班制度
1、輪班作業的工點、建立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畢后,由交接班負責人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并簽字。
3、交接班時必須做到:
①、對情況要看到;
②、對工地各作業點要走到;
③、對不安全因素要指到;
④、對預防事故措施要說到。
4、交接班雙方交接主要內容:
①、施工進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應采取的方法。
②、作業場所的不安全因素說明:如瞎炮、坍方、瓦斯、突然涌水、運輸軌道、輸電線路等以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對策。
③、工地負責人及安監(檢)人員對本工點的要求,上一班的執行情況,本班還應繼續做些什么。
④、生產工具、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情況。
⑤、一個工點有幾個工種同時施工時、除班長參加交接工作外,組長也參加交接工作。交接完畢后,接班負責人向生產員工布置本班工作,同時交待上班安全情況,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⑥、交接班記錄簿,由各子/分公司結合施工生產、工程質量有關要求自行印制、下發使用。使用完畢后的交接班記錄簿,由項目部(隊)保管備查。到工程竣工、正式交付使用后銷毀。
3-8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
為確保公司施工現場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儲存和使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及火工用品流失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請公司各施工單位嚴格執行。
一、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要求:
㈠、爆破作業人員相關要求:
1、爆破工必須經過地方公安部門正規培訓,并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方可上崗作業。
2、爆破工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各級政府制訂的條例、規章等制度。爆破作業必須按照爆破安全技術設計實施。
3、爆破設計人員必須經過公安部門的培訓,持有《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方能進行相應等級的爆破設計。
㈡、露天爆破作業
1、爆破作業應根據地形、地質和施工地區環境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2、爆破器材應由裝炮負責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隨用隨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應經專人檢查核對后及時交還入庫。
3、裝藥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裝藥前,非裝藥人員應撤離裝藥地點;裝藥區內禁止煙火;裝藥完畢,應檢查并記錄裝炮個數、地點;
⑵、不得使用金屬器皿裝藥;
⑶、起爆藥包應在現場裝藥時制作;
4、大霧天、黃昏和夜間不應進行爆破。確需在夜間爆破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時應停止爆破作業,并迅速撤離危險區。
5、起爆前應作好下列防護工作:
⑴、起爆應由值班指揮人員監督和統一指揮;
⑵、警戒區周圍必須設警戒人員;警戒范圍:小藥量爆破應距離放炮地點200m以外,用藥量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離應經過計算確定;
⑶、警戒區內的人、畜應撤離,施工機具不能撤離的應有可靠的防護;
⑷、在有車、船通過的施工地段,確定爆破時間,應事先與有關運輸部門取得聯系。
6、起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導火索起爆時,點炮人員必須有計劃地依次點炮并選好撤離線路及躲炮地點。每人每次點火應以信號雷管控制點炮時間,信號雷管的引線長度應比最短的點炮引線短0.8m,其總長不得小于1米。
⑵、火花起爆必須用導火索或專用點火器材,嚴禁使用火柴、煙頭和打火機。爆破中應記錄起爆個數,最后一炮響后20min,方準進入爆破區檢查。
⑶、當近處有閃電和雷聲或云雨彌漫可能突然發生雷電時,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
⑷、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地點同時爆破時,必須統一指揮,在全部警戒和防護工作未完成之前,嚴禁任何一處起爆。
7、起爆器的手柄應始終由爆破組長一人保管。
8、處理瞎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應由裝藥人當場處理;處理瞎炮時,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況,經施工負責人準許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時處理;瞎炮位置應設置明顯標志,其周圍5m內禁止人員通行。
⑵、炮眼中的爆破線路、導火索、導爆索等檢查完好時可將引線或電線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應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裝起爆藥包。
⑷、不得在殘眼中繼續打眼。
⑸、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處打一平行炮眼進行誘爆。
⑹、硝銨類炸藥可用水沖淡。
㈢、隧道開挖爆破作業除應符合第㈡條露天爆破作業的相關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洞內爆破作業必須統一指揮。按爆破物品管理規定辦理領取、運輸、使用手續,在裝運過程中嚴禁起爆器材與炸藥混裝,必須有專人清點押運,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嚴禁私自存放,嚴禁丟失。
⑵、洞內爆破時,所有人員必須撤離,撤離的安全距離應為:
①、獨頭巷道內不小于200m;
②、相鄰上下導坑內不小于100m;
③、相鄰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小于50m;
④、雙線上半斷面開挖時不小于400m;
⑤、雙線全斷面開挖時不小于500m;
⑶、遇有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①、照明不足;
②、開挖面圍巖破碎尚未支護;
③、出現流沙、流泥未經處理;
④、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尚未治理;
⑤、出現③、④種異常情況未經地質預報的;
⑥、沒有警戒好的。
⑷、洞內爆破不得使用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⑸、洞內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⑹、爆破后必須通風排煙,15min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開挖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①、有無瞎炮;
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
③、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的圍巖;
④、支撐有無損壞與變形;
⑺、爆破時,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并設故障照明;
⑻、裝藥與鉆眼不得平行作業。當采用鉆孔臺車平行鉆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時,可不受此項限制:
①、制訂操作細則并經批準;
②、鉆孔與裝藥順序應自上而下,鉆孔與裝藥孔至少隔開一排,其距離不小于2.5m;
③、鉆孔與裝藥人員必須分區。
⑼、兩個相向貫通的開挖面之間的距離只剩下15m時,只允許從一個開挖面進行貫通,另一端應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員和機具設備,在安全距離處設置標志。
⑽、爆破器材加工房應遠離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開挖面大于1000m時,可在洞內設立加工房,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存儲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②、洞身應大于10m,并與隧道中線有60°交角,設有兩道外開的門;
③、設立明顯的標致和專人看守;
④、加工房設在堅固的圍巖中,并應設置欄桿,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⑾、進入爆破作業區的爆破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須清點,對失效(啞炮處理)的爆炸物品,也應記入爆破記錄表。嚴禁亂丟亂放,洞內應設置臨時火工品存儲箱2個(存儲箱內壁應內襯橡皮膠墊),雷管、炸藥應分箱并上鎖,專人看護,僅限當班臨時存放。
⑿、瞎炮的處理按前款一、㈡、8規定執行。
⒀、當隧道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有關規定。
二、爆炸物品儲存管理要求
1、爆炸物品臨時存儲專用倉庫的選址需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技術防范設施。
2、儲存爆炸物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進行登記,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記錄保存2年備查。
(2)儲存的爆炸物品數量不得超過儲存設計容量,對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嚴禁在庫房內存放其他物品;
(3)專用倉庫應當指定專人管理、看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倉庫區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4)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3、在爆破作業現場臨時存放爆炸物品的,應當具備臨時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條件,并設專人管理、看護,不得在不具備安全存放條件的場所存放爆炸物品。
4、爆炸物品變質和過期失效的,應當及時清理出庫,并予以銷毀。銷毀前應當登記造冊,提出銷毀實施方案,報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并組織監督銷毀。
三、對違反本規定,導致火工品遺失或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9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確保基本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類工程的建筑工地。
三、建筑工地必須實行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安全管理。
四、地方政府消防監督部門、上級有關部門負責對建筑工地消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五、建筑工地的消防工作由項目部負責。在建立項目管理規章時應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內容,落實責任制。同時建立消防應急救援機制和現場義務消防組織并進行演練,落實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六、項目應對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應急處置、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義務消防員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單位選派,人員比例為施工隊總人數的5%。
七、建筑工地應落實消防責任制,建立健全危火工品管理(具體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以及人員出入、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防火管理的規章制度。
八、施工場所的各種材料要按現場平面布置圖進行定點堆放,易燃物品及廢料要及時清理和處理。
九、城市建筑工地應設環形消防車道,設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保證消防車暢通。高層建筑工地主樓的一長邊或主體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長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設空中管線。
十、建筑工地臨時搭建工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其間距應符合相關要求。若工棚內堆放的均為不燃材料的,其間距可適當縮短,但不得小于4米。
2.臨時搭建的生活設施、儲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與施工主體建筑和永久性設施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萬伏及一萬伏以上輸電線下面不得設置臨時工棚,架空線與簡易工棚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6米。
4.臨時工棚每個防火分區工棚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生活工棚不得超過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700平方米。
5.集體住宿工棚每個防火分區不得超過100人,每25人須設一道分隔墻。每個分區應有兩個疏散出口。建筑結構主體內,施工期間嚴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墻。
十一、建筑工地用火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現場臨時用火,必須由用火部門將現場可燃物清理干凈。無法清理的,必須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隔,并配好滅火器具,經現場檢查確認后方能點火。現場必須有專人看管,用火后要熄滅火種,經檢查確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離開。在豎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時,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隧道內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確認洞室內無瓦斯等可燃有害氣體。設置廚房、瀝青熔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經審核同意,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和制訂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的易燃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并嚴禁吸煙。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內嚴禁燒火取暖,不得隨意設置用火設備。若施工中必須設置用火設備時,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并經施工現場主管部門同意。
十二、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用電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 施工現場電線必須采用絕緣架空線或敷設電纜,并不得穿過堆放易燃材料堆。
3. 施工現場不準任意安裝電爐。若因施工確需使用電爐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用電規定審批,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私自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設備取暖。
4.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使用碘鎢燈時必須距可燃構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5.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下班時,必須由電工負責巡回檢查并切斷總電源。
十三、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 嚴格管理、保養,不準移作它用。
十四、城市建筑工地應設置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應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總用水量要求。火災延續時間一類建筑按3小時計算,其他建筑按2小時計算。
十五、對施工現場防火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個人,單位或項目應予以表彰。對違反本規定,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10 工傷保險規定
一、為了保障公司各工程項目作業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員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事故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項目部的傷亡風險,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制定本規定。
二、各項目部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為從業人員進行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項目部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項目進行公告。
四、員工發生工傷時,項目部必須立即采取措施,使受傷員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項目部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3-11關于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車輛的規定
一、為規范公司內部車輛的安全管理, 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因交通安全事故給企業帶來的財產和聲譽損失,特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本單位機動車輛。
二、本規定所指非專職駕駛員,系指雖持有合法的機動車駕駛執照,但不屬本單位專職駕駛員的人員。
三、本規定所指的交通安全事故,系指由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本單位車輛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人力資源部門下令的專職駕駛員,因公出車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不適用于本規定。
四、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五、本規定中的事故分類,指交通事故發生后,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事故分類如下:
1、一般事故:無人員傷亡,車輛損壞的直接損失價值或修復費用為2000元(含)~5萬元;
2、重大事故:無人員傷亡,車輛損壞的直接損失價值或修復費用為5萬元(含)~15萬元;
3、特大事故:無人員傷亡,車輛損壞的直接損失價值或修復費用為15萬元(含)以上。
4、交通事故中發生了人員傷亡的,按傷亡事故有關規定辦理。
六、責任判定及處理
凡屬非專職駕駛員擅自駕駛本企業車輛,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由本人負全部責任,按公司機械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處理的規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12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
一、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等法律、法規,公司各級指揮部/項目部、各子/分公司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交底、培訓和演練工作,要根據《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程序文件要求》要求,切實抓好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演練和應急儲備工作,真正達到“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要求。
二、公司、子/分公司在對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要把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演練和應急儲備工作列入檢查重點,對各個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嚴格進行審核和把關,督促演練工作的開展。
三、指揮部/項目部要對危險源進行確認,四新項目必須進行補充辨識,并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和重大危險源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預案,科學評估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其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程度,并據此編制。如:營業線行車、坍塌、高墜、有毒有害氣體中毒、觸電、火災、爆炸等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編制必須全面,尤其是發生事故后的報告、救援、現場維護、聯系人、緊急疏散通道、就近醫療點及統一對外報導等必須詳細和周全。
四、公司安質部負責編制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性應急救援預案模式;各級指揮部/項目部工程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各類事故或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預案,安質室參與編制并向作業班組進行交底,并組織培訓和演練,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五、公司、子/分公司工程管理和安質部門監督、檢查和指導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并監督實施。 |